动物伤害事件档案
深圳光明区男子假借领养虐杀二十余只猫事件

2025年7月,深圳光明区多名送养人反映,一名杨姓男子通过闲鱼等渠道假借领养取得流浪猫和幼猫,随后虐杀或致使猫只消失。北青深一度报道称,7月23日,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向送养人出具立案告知书,杨某因假借领养之名虐杀二十余只猫,被以诈骗案刑事立案;进入8月后,案件在移交检察院时因无法确定损害金额转回行政案件。这个转折清楚呈现了当下动物伤害维权的困境:最初能够进入刑事程序,并不是因为动物生命本身得到专门保护,而是借由诈骗、财产损失等现有法律路径。

四只被信任交出的猫
北青深一度报道中,方萍和楼下住户陈安长期投喂一只猫妈。2025年6月底,猫妈生下三只小猫。两人把猫妈和三只小猫临时带回家照料,并在闲鱼发布领养信息,希望为它们找到长期去处。
7月21日晚9点43分,杨某上门表示领养。报道称,他表现得像一名真正的爱猫人士,愿意一次带走四只猫。不到24小时后,四只猫凭空消失;此后,更多送养人联系方萍,称自己也曾把猫交给杨某。
这四只猫原本只是社区里被人一口一口喂大的小生命。猫妈亲人、没有戒备,幼猫刚出生不久。正是这种信任,被假借领养的行为利用。

二十余只猫与一张立案告知书
报道显示,方萍在小红书发帖后,不到一小时就有其他送养人联系她。几天内,共有十余名送养人反映,合计二十余只猫曾被杨某领养走后消失或遇害。
7月22日晚,方萍前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派出所报案。7月23日,她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立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该局认为“20250722杨某诈骗一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北青深一度报道称,警方当时以诈骗案刑事立案,并对杨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这张立案告知书在本案中非常重要。它说明受害人并没有停在网络愤怒中,而是尽力把线索、证据和更多送养人的遭遇整理到现实程序里。

刑事立案之后又转回行政案件
据北青深一度报道,进入8月后,警方通知方萍,案件在移交检察院时因无法确定损害金额,重新转为行政案件,此前杨某的刑事拘留天数一并转为行政拘留天数。
这个结果让本案具有特殊的记录价值。它曾一度被视为全国首例因虐猫进入刑事立案的案件,但最终仍被现有法律框架拉回到“能否计算财产损失”的问题。对受害猫来说,生命已经不可挽回;对送养人来说,痛苦远远不只是财物损失。
本站记录这一点,是因为它直接说明:当前一些维权成功,并不是虐待动物相关法律已经健全,而是当事人艰难地借用诈骗、财物、公共秩序等路径,在法律夹缝里寻找一点追责可能。

继续追责与公共记忆
报道中,方萍和其他送养人表示将继续进行民事诉讼,追究杨某责任。她们也曾咨询刑事自诉的可能性,最终因成功概率很小而放弃。
这起事件的残忍,不只在于猫被伤害或消失,也在于“领养”这一原本建立在善意和信任上的机制被利用。救助者把动物交出去时,期待的是照料、陪伴和活下去的机会;施害者利用的正是这种期待。
猫妈和三只小猫、那些被治好病后送出的幼猫、那些还没来得及长大的小生命,不应只成为一场短暂舆论。它们曾经被人喂养、被人抱起、被人希望拥有一个家。记录它们,是为了让这种信任被践踏的伤害不被轻易抹去。
时间线
- 2025年6月底: 方萍和陈安长期投喂的猫妈生下三只小猫,两人将猫妈和幼猫临时带回家照料。
- 2025年7月21日21:43: 杨某通过领养信息联系后上门,带走猫妈和三只小猫。
- 2025年7月22日: 方萍等人发现异常并报警;更多送养人陆续反映猫只被杨某领养后消失。
- 2025年7月23日: 方萍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立案告知书;媒体报道称杨某被以诈骗案刑事立案。
- 2025年8月13日: 据报道,案件在移交检察院时因无法确定损害金额转回行政案件。
- 后续: 方萍和其他送养人表示将继续通过民事诉讼追究责任。
公开来源
本文主要依据北青深一度/腾讯新闻的深度报道,并以羊城晚报等转载报道作交叉参考。涉事人、送养人姓名按公开报道中的化名或姓氏记录,不扩展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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