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傷害事件檔案
台北陳皓揚連續虐殺流浪貓「大橘子」和店貓「斑斑」案

2015年至2016年,澳门籍臺灣大学侨生陳皓揚在台北连续虐杀猫的案件引发华语社会长期关注。公开资料和臺灣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易字第518、789号刑事判决记录显示,2015年12月,台北市大安区温州街停车场流浪猫“大橘子”被虐杀;案件审理期间,2016年8月,台北市文山区一家蔬食餐厅的店猫“斑斑”又被同一人杀害。2016年10月13日,台北地方法院合并审理两案,认定其违反動物保护法,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并科罚金新台币35万元。
两只被记住名字的猫
大橘子是温州街停车场一带的流浪猫,斑斑是文山区蔬食餐厅的店猫。两个名字之所以被留下,是因为它们的死亡不是意外,而是进入司法程序的连续虐杀案件。
再犯与社会震动
公开资料显示,大橘子案发生后,陈皓扬已被检方依动物保护法声请简易判决处刑;但在审理期间,斑斑又被杀害。此案因此不只是一件单次暴力事件,也成为台湾社会讨论动物保护法、校园处分和再犯风险的重要案件。
判决结果
2016年10月13日,台北地方法院合并两案审理。判决认为其漠视动物生命,手段残忍;虽有相关身心诊断,但未达到不能辨识违法或欠缺辨识能力的程度。法院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并科罚金新台币35万元。
为什么收录
这起案件横跨台湾与澳门身份语境,也深刻影响华语世界对虐杀动物的公共讨论。本站收录时不传播监控或遗体画面,而记录大橘子和斑斑的名字、案件路径、判决与社会后果。
時間線
- 2015年12月28日前后:台北温州街停车场流浪猫“大橘子”被虐杀。
- 2016年5月11日:检方就大橘子案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 2016年8月:台北文山区蔬食餐厅店猫“斑斑”被杀害,案件与大橘子案合并审理。
- 2016年8月30日:台湾大学宣布对陈皓扬作退学处分。
- 2016年10月13日: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应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并科罚金新台币35万元。
公開來源
- Public case summary with references to Taipei District Court 105 Yi Zi No. 518 and 789 criminal judgment
- Taiwan Taipei District Court, 105 Yi Zi No. 518 and No. 789 criminal judgment, October 1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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