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伤害事件档案
华中农业大学学生苏某某投喂药物伤害校内流浪猫事件

2024年12月7日,华中农业大学发布通报称,动科动医学院学生苏某某在2024年10月至11月期间,将人用药物兑水后分次投喂校园内多只流浪猫,对动物造成伤害。学校给予苏某某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其推免资格及相关评奖评优资格,并责成其承担动物诊疗、救助、安置等费用。2025年,苏某某进入广西桂林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环节后,又因该事件受到公众举报,招聘单位随后公告取消其聘用资格。

校内流浪猫与药物投喂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通报,苏某某为学校动科动医学院学生。2024年10月至11月期间,他将人用药物兑水,分次投喂校园内多只流浪猫,对动物造成伤害。
这类行为的残忍之处在于,它不是一时冲动的单次攻击,而是利用动物对食物和人的接近,反复把危险藏进它们无法分辨的水和食物里。校园里的流浪猫本就依赖人的善意、投喂和有限的庇护,这份依赖被反过来利用。

学校通报与处理
2024年12月7日,华中农业大学称,学校已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查核实,并对苏某某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取消其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责成其承担涉事动物诊疗、救助、安置等费用。
校方还表示,已对校园流浪猫建立台账,组织志愿者进行救助和安置,并将加强生命教育与校园动物管理。
后续考编争议
2025年6月,苏某某出现在广西桂林市平乐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公告中。羊城晚报等媒体报道后,公众再次关注其此前伤害校内流浪猫的记录。
2025年7月1日,相关部门公告称,苏某某在考察阶段被取消聘用资格。这个后续并不意味着我国已有完善的反虐待动物法律;它更像是公共记录、单位考察和社会监督共同作用下,极少数能够被现实程序接住的案例。


为什么记录这一案
本案有校方通报,有主流媒体报道,也有后续公共影响,事实链条相对清楚。本站收录它,不是为了把愤怒停留在个人标签上,而是记录一类必须被看见的问题:当人拥有知识、资源和接近动物的便利时,伤害也可能被伪装得更隐蔽。
那些校园里的流浪猫本应被更温和地管理、救助和绝育安置,而不是被当作可以随意试探、处置的对象。对弱小生命的伤害不应因为发生在校园角落,就从公共记忆中消失。
时间线
- 2024年10月至11月: 华中农业大学通报称,苏某某将人用药物兑水后分次投喂校内多只流浪猫。
- 2024年12月7日: 华中农业大学发布处理通报,给予苏某某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推免资格等。
- 2025年6月: 苏某某进入广西桂林平乐县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环节,引发公众关注和举报。
- 2025年7月1日: 相关部门公告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来源
本文以华中农业大学公开通报、央视网及腾讯等转载报道为基础,并参考羊城晚报对后续考编资格取消的报道。对动物伤害行为按校方通报记录,不扩展未经核实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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