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傷害事件檔案
華中農業大學學生蘇某某投餵藥物傷害校內流浪貓事件

2024年12月7日,華中農業大學發布通報稱,動科動醫學院學生蘇某某在2024年10月至11月期間,將人用藥物兌水後分次投餵校園內多隻流浪貓,對動物造成傷害。學校給予蘇某某嚴重警告處分,取消其推免資格及相關評獎評優資格,並責成其承擔動物診療、救助、安置等費用。2025年,蘇某某進入廣西桂林事業單位招聘考察環節後,又因該事件受到公眾舉報,招聘單位隨後公告取消其聘用資格。

校內流浪貓與藥物投餵
根據華中農業大學通報,蘇某某為學校動科動醫學院學生。2024年10月至11月期間,他將人用藥物兌水,分次投餵校園內多隻流浪貓,對動物造成傷害。
這類行為的殘忍之處在於,它不是一時衝動的單次攻擊,而是利用動物對食物和人的接近,反覆把危險藏進牠們無法分辨的水和食物裡。

學校通報與處理
2024年12月7日,華中農業大學稱,學校已成立工作專班,開展調查核實,並對蘇某某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學校同時取消其推免生資格,取消其本年度評獎評優資格,責成其承擔涉事動物診療、救助、安置等費用。
後續考編爭議
2025年6月,蘇某某出現在廣西桂林市平樂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考察公告中。媒體報導後,公眾再次關注其此前傷害校內流浪貓的記錄。
2025年7月1日,相關部門公告稱,蘇某某在考察階段被取消聘用資格。這並不意味著反虐待動物法律已經完善,更像是公共記錄、單位考察與社會監督共同作用下的少數案例。


為什麼記錄這一案
本案有校方通報,有主流媒體報導,也有後續公共影響,事實鏈條相對清楚。本站收錄它,是為了記錄一類必須被看見的問題:當人擁有知識、資源和接近動物的便利時,傷害也可能被偽裝得更隱蔽。
那些校園裡的流浪貓本應被更溫和地管理、救助和絕育安置,而不是被當作可以隨意試探、處置的對象。
時間線
- 2024年10月至11月: 華中農業大學通報稱,蘇某某將人用藥物兌水後分次投餵校內多隻流浪貓。
- 2024年12月7日: 華中農業大學發布處理通報,給予蘇某某嚴重警告處分並取消推免資格等。
- 2025年6月: 蘇某某進入廣西桂林平樂縣事業單位招聘考察環節,引發公眾關注和舉報。
- 2025年7月1日: 相關部門公告取消其聘用資格。
公開來源
本文以華中農業大學公開通報、央視網及騰訊等轉載報導為基礎,並參考羊城晚報對後續考編資格取消的報導。
紀念與回應
獻一朵花
匿名獻花會按 IP 做適度限制,以維持公益站點的長期運行。
留言
審核通過的訪客留言會顯示在這裡。
💬 留下留言
留言會先經過審核。請保持冷靜、真實與尊重。